会员管理
为规范互联网协会管理,促进协会各类活动顺利开展,现就会员参加活动制度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原则上会员必须参加总会、各分会要求参加的各类活动。
2. 对于长期在外地工作但对协会有高度认同感的会员,由本人向秘书处提出长期请假申请,情况核实,予以特批。
3. 鉴于各位会员因业务发展原因存在时间冲突情况,可提交证明申请请假,情况核实予以请假(每年每位会员允许在总会请假2次,分会活动请假两次)。超过以上请假数量的,执行乐捐制度:事先请假的乐捐50元/次,不请假的乐捐200元/次。
4. 会员参加活动情况由各分会会长进行统计汇报秘书长办公室人员记录,并执行乐捐制度。对于全年度参加活动的,酌情进行表彰奖励。
5. 对于不遵守上述规定的会员,经秘书处调查原因后,提出意见至会长办公室研究。
6. 全年度零参加活动的会员,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劝退协会。
7. 常务理事会,一季度一次。